根据《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》(黔财教〔2009〕114 号)和《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黔财教〔2024〕169 号)等有关规定,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评审标准,组织开展2026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工作,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我校符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227人。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通过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10月9日-10月14日。
若有疑问,可向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,若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实名举报。
举报电话:0851-88126722或0851-88202182。